买卖二手房时,停车位能否优先租赁?日前,徐汇区的一个商品房小区内,有两位业主因固定停车位发生了一场争执:一个登记排队等车位,一个买二手房想要“过户”上家的车位租赁权,这个固定车位到底该给谁呢?
一个车位两家争
近日,来到事发小区。下午1点多,小区里的车已经停到了大门口。显然,该小区的停车位非常紧张。在业主陈小姐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引起争执的固定车位,它位于小区纳凉亭绿化带旁,划着黄色的停车线。该车位当时停着一辆福特车,是另一业主史小姐的。
陈小姐说,2002年,她和丈夫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商品房。2005年,她向物业登记申请车位,也曾拥有过车位,后因暂时没车了,她便把车位让给了他人,但仍一直登记申请。今年2月,他们买了新车,在此之前几个月,他们也再次向物业确认申请车位。但由于停车位紧张,她一直没有轮到。虽然付了停车费,停车也只能在小区四处“流动”,哪里有空位就停哪里,停车成了一个让他们头痛的问题。
5月初,端午小长假之前,陈小姐接到物业通知,她有固定车位了。可她没想到,这触发了她和史小姐之间的车位之争。陈小姐发现,仍有车停在那个固定车位上,一打听才知道对方是新搬进小区的业主。“物业给我那个车位后,我基本上没停过,一直被对方占用。期间,我去找过小区物业经理,他明确表示,那个固定车位是安排给我的,新业主这样做是不对的。物业积极调解,但对方还是占用着车位!”
新业主:我有优先权
新业主为什么要占着固定车位呢?在新业主史小姐那里听到了另一番解释,并了解到,因车位之争,双方曾用自己的车将对方的车长时间堵在车位里,闹得很不愉快。
“当初,我买的是二手房,这个车位是上家租赁的,他的停车费交到今年年底。房屋买卖后,车位租赁关系并没有结束,上家的权利和义务应该转移到我这里,停车位当然应该是我的,即便是到了年底租期结束,我也应该继续享有车位优先租赁权。”
史小姐回忆说,今年5月,她和上家到物业办理了交接手续。“谈起停车费问题,上家告诉我,4月到12月的停车费他已经交了,扣除4月份的钱,我把5月到12月的停车费给了上家。物业应该知道这件事的,我和上家第一次去物业办理交接时,就把停车位需要变更的车牌号写在纸上交给物业员工了,管理员当场就通知保安了,还询问我这几天是否停过来,因为他们想如果我的车暂不过夜,就临时给别人停一下。”
“可是,一周后,物业经理告诉我,车位租给别的业主了,我感到很惊讶。其实,陈小姐迫切盼望车位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我觉得自己‘过户’上家租赁的停车位并没有错,这个车位应该是我的。”
物业:车位有先来后到
日前,联系了小区物业。“小区目前有60辆车,但只有45个固定车位,停车状况相当紧张!”物业经理表示,“小区停车位只租不售,原业主既然把房子卖了,那么,他的车位租赁关系理应结束。我们按照来物业登记车位的先后顺序,把车位安排给陈小姐,这是理所当然的。”
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表示:“小区停车位是出租而不是出售,它并不是业主的产权,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业主个人无权转让停车位。物业负责对停车位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