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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字后验房?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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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anfang365.org 发布时间:2007-3-15 信息来源: |
【金陵晚报报道】 业主刘先生:收房的时候,开发商让我们先交钱,签完字后才能验房。我越想越奇怪,这样一来,买房人不就明显吃亏了吗?
据刘先生介绍,他按照开发商的规定,在3月31日之前到达楼盘现场办理交付手续。但当时的交付程序让他感到非常纳闷。
“当时我自己对交付的程序不是很清楚,就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了。首先交了900多块钱的物业费,签完字后拿钥匙。最后由开发商提供的验房工作人员带着去验房。”
但那些所谓的验房人员只是拿着验收合格单在一旁等着刘先生签字,至于验房的任务则是交给业主自己来完成。“这算什么验房啊?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请人来验房了。结果查出了地面墙壁空鼓、渗水、窗户变形等问题。虽然开发商已经在整改了,但我总觉得先交钱再验房的顺序有些问题。幸好房子验出来没有什么大问题,如果有什么房屋结构之类的大问题,那我已经签了字了,是不是就不能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的要求了呢?”该楼盘负责销售的顾经理表示,在当天的交付过程中,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业主先签字后验房,但当时前来收房的业主众多,有一部分业主是先交钱后验房的,对于这部分业主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公司也会及时维修的。
南京苏源律师事务所的袁涛律师认为: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涉及到合同履行义务的先后问题。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如果开发商提出“先交房后验房”的不合理要求,业主有权拒绝,但在拒绝的同时也应做好取证工作,为日后必要时举证做好准备。
南京市房管局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是合格的商品,业主有权在交房前进行验房,如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有权拒绝收房,并向开发商提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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