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
依照过去的规定,开发商尚有两年的宽限期,就是利用这个宽限期,开发商达到了牟取土地升值暴利的目的。但现在,开发商连一年的“自由空间”也没有了。根据国务院规定:“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分批开发、滚动授信是开发商“以小博大”的利器,当这条路被断掉,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开发商要么卖地,要么等着囤积的土地被收回。
事实上,就连地产界的“死多头”任志强也强调:“对于去年囤地过多的企业,今年可以选择卖掉三块地中的两块,留下一块会活得很轻松。”但现在,资金缺乏并非个别开发商面临的问题,而是所有开发商面临的问题,现在抛售囤积的土地,面临着无人接盘的风险。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只能选择降价卖地售房。
因此,“囤地太多”有可能成为压弯楼市的是一根沉重稻草,2008的楼市,想不深幅下跌都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