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因急于回笼资金,所以自愿为购房者垫付首付款,向银行套取按揭房贷。开发商此举表面上是为购房者打开买房的方便之门,实则是开发商转嫁了暗藏的“套贷”风险。
资金“缺血”开发商代客“套贷”
不久前,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楼盘项目——“51公馆”悄然打出“零首付”售房广告。央行不是早就禁止零首付了吗?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该楼盘售楼部。售楼部的一位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如果看中哪套现房,而无力及时支付首付款,开发商可以为购房者垫付全部首付款。
工作人员说,垫付首付款有一个条件,购房者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垫付合同》,交3万元保证金,售楼部为客户开出已交首付款的证明收据,客户凭此收据可向开发商委托的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客户必须在今年底前将首付款全额补上,开发商再向客户正式交房。
按该楼盘所在的地段,每平方米均价接近1万元,一套70平方米的小户型总价约70万元,首付款以30%的比例支付,约21万元。对于一时资金周转不开的购房者来说,开发商垫付全部首付款简直是让购房者捡着了“大便宜”。
但转念一想,如果期限到了补不上首付款怎么办?工作人员答道:根据合同约定,客户要赔付违约金,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如果提前补上首付款,就可以提前拿到房子。这就是说,买房可以不用付首付款,还能先在银行拿到住房按揭贷款,延迟一段时间向开发商支付首付款。但是,在与委托的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千万不能说没有付首付款,而是要说已交过首付款,其他的自由他们去秘密协调。
闽江学院经济师林忠华认为,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零首付”做法,这样做主要是因为在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售房出现困难,开发商资金面临“缺血”的窘境。
无力还贷“套贷”苦果转嫁于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炒房人士表示,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实质是代购房者向银行“套贷”,这完全是开发商卖不出房子时的无奈之举,而且开发商根本不会真的垫付首付款。一些炒房者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常与开发商心照不宣地用这种办法向银行“套贷”,等待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