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过后,我们可以选择自营、继续包租或原价退还,主动权在于我们。”席公民表示,“原价回购”不符合包括自己在内的一批“长线投资者”的预期。
“在回购之前,华森置业并没有向业主透露有港资介入这一讯息,甚至暗示商场未来的收益会很低,以此‘要挟’业主同意退房,而且是分开逐个谈判。”据王文涛回忆,一些业主鉴于对未来投资收益的看跌,抱着“拿回多少是多少”的态度签订了退房协议。
在席公民看来,华森置业利用业主的分散性与信息的不平衡剥夺了业主的定价权。“其实业主投资商铺就是要获得收益,而收益的问题永远可以协商,没有人是拿着商铺干吃干喝的。如果当初华森置业能够公开信息并给予合理的定价,相信能够创造共赢的局面。”
而这一次仅有的、可视为“间接”履行回购合同的机会,却随着世纪恒丰的退出宣告流产。
2007年9月,因资金运作不到位等原因,世纪恒丰再次与华森置业原控股方签订公司交接协议书,1个月后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华森原控股方归位。
除去最初几名业主顺利拿到退房款外,大多签订了退房协议的业主再次面临“回购无效”的尴尬境地,他们最终将华森置业告上法庭。这一次,虽然签约方为华森置业,但由于协议本身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法律上“无法履行”。
“退房协议本质上是世纪恒丰的意愿,当时的签约法人是香港人,只不过盖的是华森的章。现在业主把账都算到我们头上,显然有失偏颇。”顾祥颖说。
要产权,还是要债权?
席公民自然明白“天上没有掉馅饼”的道理。然而使他接受“包租回购合同”投资芳菁苑,以及不签订“退房协议”的逻辑如出一辙:“无论如何,产权也即是房子是别人拿不走的,物权及资产性收入是我国立法保障的。”
在4月8日公布的一封《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当中,席公民反思道:“是否我们的投资行为真的是判断失误?温家宝总理在几个月前讲,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资产性收入,而我们在此之前已经迈出了一步。有多家商业企业先后对朝青板块做过调查,结论是市场很大。可见,我们的投资行为既有天时,又有地利,走入困境关键是人的原因。”
席公民认为最大难题在于产权式商铺的过度分散。他的设想是,将460名业主的权利集中起来,共同设立实体公司,统一对外招租。
席公民成立了一个筹备小组,人员分工明确:席自己担任法律顾问,保障实体公司的合法运营及风险防范;几名具有多年经商经验的业主,则正在起草一套商业运营方案。
而至今还持有商场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