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我当初一时发昏卖了房子,现在哪有你们的份啊?”原住汉中门的梁某在房子卖出4年后,突然杀了个“回马枪”,住了回去。当被现房主告上法庭后,梁某理直气壮地表示,卖了房子后他变得一无所有,无家可归,现在很后悔卖房。
“怎么回事?你家里怎么有人住啊?”在南京做生意的王先生在汉中门租了一套沿街房子,准备开店做汽车修理生意。与房主订了租约,付了租金后,王先生拿到钥匙准备入住装修,却发现屋内已经住着一名做洗车生意的男子。怀疑房主刘先生一房两租,王先生气愤地打电话给刘先生,要求解释清楚。接到王先生的投诉,房主刘先生决定去房子里看看,一进屋,刘先生发现房子里的确住着一个陌生人。“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刘先生生气地问。“我是梁某,这个房子原来就是我的。现在,我没有地方住,借住一下。”梁某说,4年前,他以17万元的价格将此房卖给了一个姓李的人,然后拿钱去投资养鸡场,没想到亏得一分钱没剩。回到南京后,他回到已卖掉的老房子附近,听邻居说,房子卖出后,转了好几个人,一直没有人住进来,心就一动,搬了进来。
投资失败住回卖出的房子“你是不是原来的房主,我不知道。反正我不是从你手上买的房子。”刘先生表示,这套房子是自己花了60余万元从一个姓孙的手上买下的,当初买房时,就是看中房子离马路近,好出租。梁某是不是房子的原主人,他无从考证。但现在房产证上已经是他的名字了,梁某必须搬走。
“反正我现在没房子住,你总不能让我睡大马路吧。”梁某赖着不肯走。刘先生只好去居委会求助,居委会告诉刘先生,此房原房主的确是梁某,2004年,梁某以17万将房子卖给一个姓李的男子。两年后,姓李的男子又以30余万的价格将此房卖给一个姓孙的。姓孙的再以60余万的价格卖给刘先生。2004年,梁某投资养鸡场失败后,一直无业,寄住在亲戚家。社区的居民很同情梁某的遭遇,给他办了低保。没想到,梁某听说自己原来的房子现在被一个老板买下,一直没人住,就自己撬门搬了进去。社区多次上门做工作,告诉他这样做是违法的,但梁某就是不听。
买房人讨要近万元水电费在社区的建议下,刘先生近日将梁某告上法院,要求梁某立即搬出属于他的房子,并支付其因洗车用去的高达9000余元的水电费。法庭上,刘先生气愤地表示,他多次换锁将梁某赶出房子,但每次赶出后,梁某总有办法再次入祝现在,由于梁某的入住和做洗车生意,已经花去他近9000元水电费。“我住进去,也是没办法。我跟亲戚闹翻了,亲戚不给我住了,我无家可归。”法庭上,梁某辩解说,“你有钱,买了房子也不住,借我住一阵子又怎么样呢?不是我,你哪里买这么好的房子呢?”建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在卖出房子4年后强行入住,侵犯了现房主刘先生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梁某立即搬出刘先生位于汉中门的房子,并支付入住及做洗车生意期间的水电费9000余元给刘先生。判决生效后,梁某却不愿履行。无奈之下,刘先生近日向建邺区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