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一波又一波的“下拐”,使现在不少地方楼盘的房价比当初“高峰”时有了大幅的缩水。据来自深圳方面的消息,一些楼盘新的购房者,房子还没入住,房价已缩水近三分之一。有的购房者去年7月以每平方米13900元所购的某楼盘,今年1月就出现了打出了“特价房7888元/平方米”的广告。像这样购房者新房半年贬值四五十万的,在当地不是少见。
对此,成百上千“满怀悲愤”、被高房价套住的购房者,纷纷组织起来,向开发商“强烈要求补偿差价”。面对这个共同的“头等难题”,深圳开发商不少采取的是“送装修和物业费”的变相补贴的怀柔政策,也有一些开发商是“置之不理”。“表现最好”的一位开发商,答应以接近现在房价的水平来补贴购房者。据最新报道,当地桑泰地产将对高价买房的已成交业主全额补偿,“成为深圳首家全额补偿业主房价款差额的开发商。”
但开发商的不同的“应急措施”,并没有解决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房价下降后,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购房人究竟该不该要求开发商退回差价。
对于“高价购房者”的退差价要求,一些有着“开发商背景”的“专家”和媒体和“相关部门”有着一边倒的看法,就是认为这些购房人“很傻很天真”。他们认为房市和股市一样,“价格的涨跌都在在情理之中”。按照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业处一位官员的话说:“在房地产领域,购房者也应该有‘投资有风险,置业须谨慎’的认识。”
问题真的可以如此简单吗?非也!
这里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看“高价房的购买者”,究竟是为了解决基本的居住生存和刚性需求而不得不买房的“消费者”,还是已有住房者通过买第二、第三套房来炒房获利的“投资者”。
毋庸置疑,在现在的买房者中这两种人都有。
对于那种靠炒房获取高利、并和开发商一起共同抬高房价、造成普通民众买房更加不易、住房的生活成本大大提高的炒房人及所谓的“投资者”,我以为根本就谈不上补“差价”的问题。因为正是他们对房价的爆炒,才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发生了扭曲性的变化;正是因为他们和开发商的“合谋”,中国的房价才造成今天这样非理性的暴涨;中国的城市,也才成了世界上少有的收入和房价差别最大的地方。可以说,这些“投资者”靠的是钻国家住房政策不完善和房地产市场法制不健全的空子,才能成为“炒房的暴发户”。在韩国,政府规定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