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国这片红色土地上,卖地求财愈演愈烈,地方财政变成了“卖地财政”。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卖地财政”几乎占据了地方财政的半壁江山,也因此带来耕地流失、“经营城市”等诸多弊病。
在今年两会上,“卖地财政”成为代表及委员们热议的焦点。致公党的提案认为,“卖地财政”导致地方政府忽视了保护耕地的职责,是耕地减少的原因之一;而九三学社的提案则认为,“卖地财政”导致政府不认真落实廉租房政策……
“卖地财政”不合理,理应予以纠偏除弊。本期国是开讲,邀请三位嘉宾,就此议题展开讨论。需要说明的是,本期署名“课题组”的嘉宾是参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土地政策改革”课题组的成员,因其成果属于集体智慧,特署“课题组”之名。就请跟随三位,一起透视“卖地财政”的是是非非。
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最主要来源。据专家调查和测算,土地出让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60%以上,个别市县达90%左右。
全国土地一年卖了九千亿
“我的调查和测算发现,土地出让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60%以上,个别市县达90%左右”
南都:“两会”期间,有不少代表委员质疑“卖地财政”。包括致公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也在相关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当放弃“卖地财政”。何谓“卖地财政”?
周天勇:我对此的理解是:政府先将农业用地低价强制征收到政府手中,城镇原有国有土地的再出让,也在政府土地部门手中,大部分土地再向用地商招拍挂或者以其他形式出让50到70年不等的使用权。卖地财政是我国目前所有建设用地强制征用和国家高度垄断土地制度形成的。
课题组:从土地上产生的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财政”。城市扩张和土地占用带来的税收,主要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这些全部由地方享有。为此,在地方政府选择开掘和扩大能快速增长财政收入的税种征收渠道中,发展城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土地征用成为首选。城市扩张带来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近年来已成为地方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