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这使政府财政和金融面临巨大风险与隐患。
尽管有巨大的土地出让收入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仍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资金的需求,其资金缺口就只能依靠土地融资。为了从银行融资,地方政府成立政府性公司作为融资的载体。这些政府性公司虽然名称各异,但基本使命却完全相同:通过土地抵押等途径,给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进行融资贷款。另一种融资途径是政府赋予土地储备中心抵押贷款的权力。这些贷款多以短期为主,一般为一至二年。当土地出手顺畅且行情看涨时,政府可以通过丰厚的土地出让收入归还银行贷款。但伴随这一轮土地调控,一些地市已出现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价格低于底价、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剧减的严峻局面,还贷风险增加。
刘正山:我认为“卖地财政”至少带来了三大弊端:第一,被征地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造成社会不稳定隐患;第二,给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增加了巨大动力,使经济发展的质量受损;第三,地方政府为了尽可能多地攫取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相关税费,有推高土地出让金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内在动力,从而直接、间接地加速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扬,严重透支了居民的未来消费能力。
“经营城市”很多是倒地皮
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过程中通过“饥饿供地”以拉动房价,从而大牟其利
南都:看来,“经营城市”和“卖地财政”是如影随形呀。
刘正山:我早就说过,“经营城市”是地方政府控制公有经济资源较多而又缺乏权力约束条件下的特殊产物,它其实是地方政府职能定位错乱的一个典型表现。不可否认,“经营城市”在旧城改造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包括大连在内的很多花园式城市,很大程度上是在经营城市理念下崛起的。然而,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过程中,做的其实是拆房子、倒地皮的活动,通过“饥饿供地”以拉动房价,从而大牟其利。
南都:“卖地财政”事实上造成大量失地农民,农民对土地的权益如何保障?
刘正山:“让农民分享到土地的收益”,似乎是说,政府应当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部分给农民。这只能是亡羊补牢的举措。目前中国有4000多万失地农民,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在未来五年内,中国平均每年还将增加被征地农民265万人。这些失地农民,相当一部分成为回良玉所说的“三无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