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应当进一步改革预算体制,如采用部门预算,通过一本预算就能知道各级各个政府部委花了多少钱,还可以看出系统内部某个单位花了多少钱、花到了什么地方。相应地,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和支用,明细项目也会一清二楚。地方政府肆意滥用、挪用等的可能性大为降低。
一年吃掉50-70年收益
出让土地收入实际是将未来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在一年中收上来,透支未来子孙的几十年的财政资源
南都:“卖地财政”这种现象可能会带来哪些弊端呢?
周天勇:我认为,卖地财政有百害而无一利。卖地财政,首先造成的是财政收入的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由于出让土地从时间上看是50年到70年不等,因此,出让土地收入实际是将未来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在一年中收上来。一般来说,土地收入在一个财政年度中被支出,这样未来50到70年的土地收益基本上在一年中被花掉。这样,在各届党委政府中,哪一届卖地多,哪一届领导的财政日子就好过;而哪一届卖地少,或者无地可卖了,则财政就会陷入困难。目前的卖地财政,实际是今天政府一年花掉应当是未来政府几十年的收入,透支未来子孙的几十年的财政资源,在今天吃干榨尽。
其次,卖地财政,是促使地方政府利益与中央宏观调控博弈的最主要的动机,也是多占及浪费土地和投资过热的深层原因。由于多卖地可使地方政府多得收入,使其进行城市交通等建设土地扩张,土地宽打宽用,蚕食农业用地,总体上土地利用率较低;并且卖地热连带的是招商引资热和投资热,使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投资增长速度比消费增长速度高,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失调。谁能获得土地,谁也就等于获得了财富。于是土地不仅成了用地商竞相争夺的资源,也成了政府吸引外来投资的引诱物。许多地方经营城市,走“以地招商、以地换路、以地兴城”的发展道路,于是政府大量批地获得收入,开发商大量圈地,土地大量被浪费和闲置。
卖地财政推高了地价和房价,侵蚀了农民和城镇购房居民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低价征用制度,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大约在15万亿人民币左右,而卖地补偿给农民的不到其中的5%.农民的土地财富,转变成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公园广场、企业厂房、铁路公路、水库电站等等,但是,许多农村的农民却因征地而致贫,形成4000万失地、失保和失业农民。房价上涨中,除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外,其中相当比例是政府高价出让土地向购房居民转嫁的部分。因此,卖地财政,也是造成中国居民买不起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课题组:在东、中、西部地区的城市扩张中,储备土地和政府信用抵押贷款成为政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