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违章搭建,怎样维权
背 景: 为将自家的庭院设计成田园风情,家住某小区一楼的业主在庭院里搭建了一个约两米高的葡萄架。这一举动,引起了楼上住户杨女士的强烈不满。
杨女士认为,底楼两米高的葡萄架直接伸向她家的窗户,其顶端距离二楼卧室窗台下沿仅几十厘米。这好比架起了一座通往自家室内的扶梯,便利了小偷。为此,杨女士与邻居产生了矛盾。虽经物业、居委会、房管办等部门多次协调,可问题至今未解决。
说 法: 《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违章搭建并妨碍到其他业主的物权时,权利人可依法起诉,请求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
相关法律还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样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遭遇“居改非”,向谁问责
背 景: 刘先生家所住的居民楼一直以来都是封闭式的,楼下还装了密码防盗锁,比较安全。可前不久,楼下一家饭店在二楼开了一道门,外面的人从饭店内就能直接走进居民楼。刘先生多次找物业公司反映这一情况。可物业公司总是推说无法可依,他们对此无能为力。
天钥桥路某小区内的一家公司,大清早就在住宅楼的公共走廊和大堂门口摆花篮,放鞭炮,庆祝公司开业。楼内的居民纷纷表示不满,可在现场进进出出的物业公司女经理却对此熟视无睹,置若罔闻。
说 法: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房屋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存在“居改非”等情形时,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小区业委会和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企业若未履行有关义务,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
可见,业主遭遇“居改非”的问题时,有权问责有关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以及未尽管理职责的小区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