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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本月15日起买限价房可“以旧换新”
http://www.yanfang365.org  发布时间:2007-8-10   信息来源:
  政府通过回购原住房,向申购经适房和限价房的家庭提供首付款

  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如果支付首付款有困难,政府可以通过计价回购的方式购买这些家庭的现自有住房,向这些家庭预付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的首付款,解决这些家庭买房的燃眉之急……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住房回购、收购储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正式颁布,并将于8月15日实施——与第三批次限价房申购同步进行。

  ○广筹房

  三种方式储备房源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方案》,政府计价回购、收购的原住房将作为廉租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房源,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建立更加完善、有梯度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悉,住房保障储备房源筹措的主要方式、来源包括以下三种:住房回购,主要是针对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家庭的原有自主产权住房,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住房收购,主要是针对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价格公平合理、套型面积适中且适合于住房保障的房源;可用作政府住房储备的其它房屋。

  付不起首付政府帮忙

  据了解,目前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条件的家庭并不少,但是其中的部分家庭却一直没有前往房管部门申购。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放弃了享受住房保障的机会呢?记者了解到,主要原因在于受经济条件限制,无力支付新房的首付款。其中,一部分有住房的家庭本可以将原有住房卖掉来筹集购置新房的首付款,但由于房屋自身条件较差、筹款时间较紧等因素的限制,很难在短时间内将原有住房卖出,所以未前往申购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

  针对这种情况,我市特别制定了本《方案》。根据《方案》,政府将通过计价回购、收购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首付款的难题,切实解决好他们的住房问题。

  申购者原有住房政府回购

  《方案》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附加了前置条件:申购家庭的原有自主产权住房,必须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否则不能申购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前置条件,目的是为了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通过政府回购申购者原有住房的方式,帮助申购者及时、顺利出售原有住房,筹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支持这部分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从《方案》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的条件来看,无房户、公房租赁户不在“回购”限制之列。另外,对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申购对象,在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已将原面积在限购住房面积中扣除,故不存在再次享受政策优惠的情况。

  ○咋交房

  新房交付半年内再交旧房

  据了解,此次住房计价回购、收购切实从申购家庭的实际出发,整个操作流程简单方便,申购家庭在提出申请后只要通过审查,在签署相关协议后即可顺利领取《准购证》。用于购置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的首付款,政府将向申购对象预付,原有住房的余款支付和交接手续将在政策性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后6个月内办理。该负责人表示,申购家庭的原住房卖给政府后,可暂时不搬出原住房,政策性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后6个月内搬出都可以。

  ○咋估价

  售价参照市场价卖前先评估

  政府回购、收购申购家庭原住房的价格如何确定?据悉,政府计价回购、收购原住房的价格将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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