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验房 我要维权 我要装修    广告刊登  加盟合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中心      验房专栏    |    购房顾问    |    装修家居    |    政策法规   |    宜居风水   |     在线论坛 【专家问答|投诉专区】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法律顾问>看房后被要求签订委托书 买房者有权拒签
站内搜索:

看房后被要求签订委托书 买房者有权拒签
http://www.yanfang365.org  发布时间:2007-3-17   信息来源:
福州市鼓楼区的林先生近日想通过中介公司买套二手房,可是每次看完房,中介公司都要求他签署一份委托协议,其个别条款对买房者很不利,于是林先生将中介公司投诉到福州市工商局。

福州市工商局经过调查后发现,买房者在看房后被要求签署委托书的情况在福州非常普遍。事实上,中介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房者被要求签署的委托书是一种不平等的格式合同,买房者完全有权拒签。

一些房产中介公司认为,签订看房委托书是中介保护自己权益的做法,在全国比较普遍。如果买房者通过中介看了房子再选择其他便宜的中介进行交易或与业主私下交易,那么中介公司就会有损失。中介要求看房者签看房委托书,主要是为了防止一部分买房者不诚信,这也是目前防止“跳单”的最有效的办法。

福州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陈有彬认为,经纪人应该在去看房前拿出看房委托书,购房者看完条款后,如果觉得不愿意,可以选择不签、不看,而不该在看完房后再要求签看房委托书。而且中介公司要求买房者所签的看房委托书是一份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委托书中部分条款实际上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服务的权利,购房者有权拒签。

据介绍,目前委托书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主要包括:一、买房者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业主联系;二、房产即使最后由买房者亲友、授权人、代理人通过任何渠道成功购入,买房者仍要支付佣金;三、如果买房者通过其他渠道与业主联系并成交导致中介公司无法收取佣金时,买房者仍要支付成交额的3%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中介公司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评论】【 有错就点】 【字体: 】【 打印 】【复制本页地址 【关闭】  
  站点声明
免责声明: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本站所提供的摄影照片,插画,设计作品,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网友评论 [查看评论]
  图文快递
  强档新闻
验房细则
家居风水—客厅
信不信由你,教你如何选择搬家的
做个懂行的收楼“刁民”
家居风水—挂画
业主验房简单操作方法
客厅装修八不宜
风生水起:财位布置“五宜”增加
  相关文章
·开发商下套 小业主难逃
·购房资金属赠予 能否主张房产权利
·购房签约须弄清“合同主体资格”
·购房合同陷阱
·根据“两书”检验新房
·房子没买成 9万预付款打水漂
·楼上装修导致漏水,怎么办?
·律师教你维权:“新房验收”四项注意
·买地不看证 权属不清起纷争
·买房入住后 房东后悔了要收房
·买精装修房合同不能粗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友情链接


以上文章和图片版权归我站和原作者所有,严禁任何形式的拷贝、粘贴和盗链,否则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6-2009 中国商品房质量检验联盟(yanfang365.com) 最佳分辨率 1024×768
Copyright ©2001-2006 yanfang365.org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6058108号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