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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结算面积误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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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anfang365.org 发布时间:2007-3-17 信息来源: |
面积误差款项的结算,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约定处理。通常开发商选择第1种方式。怎样理解第1种方式的规定呢?
1、面积误差绝对值误差在0.6%(含本数)以内的,互不补偿。
例如:合同约定的套内面积是100平方米,房产证上的面积(即实测计价面积)是100.6平方米以内的,即误差小于或者等于0.6平方米的(即含本数),双方互不补偿。
2、面积误差绝对值误差在0.6%(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即此时面积误差补偿款=(合同约定的套内面积-房产证上的套内面积)×房屋每平方米单价,如果是正数,则开发商补款给购房者,如果是负数,反之。这时并不扣除0.6%以内部分,不含本数是指如果面积误差刚刚是0.6%的,则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不按照第2种情况处理,不是不计0.6%部分的房款。
例如(1):合同约定的套内面积是100平方米,房产证上的面积(即实测计价面积)是99.39平方米以内的,即误差大于0.6平方米的,则开发商补偿购房者款项=(100-99.39)×单价;
(2)合同约定的套内面积是100平方米,房产证上的面积(即实测计价面积)是98平方米以内的,即误差大于0.6平方米的,则开发商补偿购房者款项=(100-98)×单价;其它类推。
3、第3种情况比较好理解,见约定,与第2种情况不同。
购房者如果对房屋的面积产生疑问,可以在房管局申请复查,如果复查的结果确实有误,则立案更正;如果复查结果证明原测绘没有误差,消费者则要交纳一定的测量费,其收费标准为多功能的综合楼2.72元/平方米,商业楼2.04元/平方米,住宅作房1.3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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