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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政策"变脸" 限定购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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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anfang365.org 发布时间:2007-3-17 信息来源: |
关注弱势群体 限定购房面积 建立退出机制
黄海晨刊讯(记者 滕聿刚) 日照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申请于20日开始了,记者从市房委办获悉,新的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办法更加关注困难群体,限定了购房面积和范围,并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退出机制,使这一惠民政策更加完善。
新办法增加了
户口迁入时间和年龄限制。原办法的申请条件没有户口迁入时间和年龄限制,部分刚迁入城镇户口和新结婚的年轻职工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增加了住房困难时间长的职工的中号难度。部分老职工提出意见,要求增加户口迁入时间和年龄限制,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时间长的职工家庭。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参照外市地的做法,新办法在申请条件上增加了户口迁入时间和年龄限制,要求申请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夫妻平均年龄满30周岁。
限定了购房面积及范围。前三年实施过程中,对购房建筑面积没有限制,从中号职工购房情况看,有少数中号职工购买了大于100平方米的房子。群众反映,既然是低收入家庭,怎么能买得起大房子。国办六条规定普通商品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60-80平方米,日照市区二手房面积大部分在70-90平方米,结合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都是中低偏下收入家庭的实际,新办法规定购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申请人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许可证》后,可以在市区内的房地产市场上自主选择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村居安置房。
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退出机制。根据国办六条精神和《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试点方案》的要求,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补贴退出机制,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购买的住房,5年内上市交易的,全额退回补贴;超过5年、不满6年上市交易的,按照补贴总额的90%退回购房补贴,每增加一年递减10%;15年以后(含15年)上市交易的,不需向政府退回购房补贴。未按规定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退回的补贴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用于向其他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与廉租住房政策紧密衔接。今年市政府出台了《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2号),对最低收入家庭实行住房“双保障”,符合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可以参加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但如果享受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就不再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或租金核减,这是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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